关于开展泰山医学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评审的通知
发出日期:2007-12-06

各教学院(部系):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我校专业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泰山医学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泰医教字[2007]20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07年泰山医学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评审及省级特色专业建设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泰山医学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评审的条件

1、品牌专业是指在校内领先,在省内乃至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和知名度,得到社会公认的专业;特色专业是指在校内具有明显优势,在办学思想、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显著特色和较高社会声誉的专业。

申报品牌专业应有4届以上本科毕业生,申报特色专业应有2届以上本科毕业生。

2、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专业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或专业技术背景。

4、按照新世纪高素质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积极组织多媒体教学和双语教学,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取得显著成效。

5、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或职业界有比较密切的联系,专业建设有其他相关学科专业的强力支持。

6、重视教学管理改革,建立起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积极开展与国内外高校相同专业的合作。

二、泰山医学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评审的数量

我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每2-4年遴选一次。每次共23个。

影像医学及临床医学专业已被评为山东省特色专业,本次自然成为校级品牌专业,不需另行申报。

三、      评审程序

1、申报

院部系推荐,按要求填写《泰山医学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申报书》及支持材料(可参照我校省级特色专业申报材料,详见:教育在线\教改教研),同时,院部系将《申报书》及有关支持材料上传到本院部系网页。于1222日前报送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支持材料一份、详细网址到教务处高教研究室,电子版发到pjb@tsmc.edu.cn

申报书要做到内容精炼、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2、材料审查

由教务处高教研究室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网上评审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泰山医学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进行网上评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公示

教务处汇总初评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5、审批公布

公示期结束后,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四、省级特色专业中期检查

按照教育厅要求,学校对2006年度省级特色专业医学影像学进行建设中期检查。于1222日前由专业报送《省级特色专业(医学影像学)建设情况汇报材料》(同时电子版发至pjb@tsmc.edu.cn),详细总结审批立项以来的建设过程及成果(必要时附支持材料),并做出下一步建设计划。

五、联系电话9805;联系人:韩子强。

  

教务处

2007126


附 件: 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