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出日期:2008-04-23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对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校历调整的通知》,现就“五一”劳动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00851(星期四)至200852(星期五),其中52补休68(端午节)公休假。200855(星期一)正常上班。

    二、经研究, 51日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学生下午上课时间调整为14:00—17:50,晚自习时间调整为19:30—21:20, 教职工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4:00—18:00,其它时间不变。班车运行要作相应调整。各部门(单位)要对有关工作做出相应安排。

三、保卫处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总务、后勤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放假前全面、认真地进行以防火、防盗、防中毒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

 

院长办公室

2008423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