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紧急通知
发出日期:2008-05-14

各有关单位:

513科研处接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通知,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将于今年520日至531受理申报。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就做好我校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学科    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有8个学科,即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宗教学、语言学和考古学。

2、资助范围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在通过答辩5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

3、申报条件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申报成果应不违背党的基本理论,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职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经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成果,不能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不能申报。申报成果必须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申报程序    申请人从附件中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A4纸),一份随申报成果(须隐去申请人姓名)一式6套(译著须同时附上6套外语原件)于526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tsmc.edu.cn。过期不予受理。

5、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请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严格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受理。

6、联系人:张继国  张东升

电话:6235865

 

科研处

2008514


附 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