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泰山医学院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见》(泰医办字【2003】2号)文件要求,处级干部需每学期每人听课至少8学时,现收集本学期听课记录,请各职能部门于7月13日前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各学院(部系)领导干部听课记录由本部门收集存档。
教务处
200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