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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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出日期:200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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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
3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了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对于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切实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帮助我们在当前形势下明是非、辨善恶、分美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附属医院党委和各党总支要结合自身实际,以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号召广大师生员工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理解和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促进学校发展、迎接教学评估和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更大贡献。
党委宣传部
200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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