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实验动物中心顺利通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验收评审工作并被认定为一类单位
发出日期:2006-05-22

2006517省科技厅条财处副处长郝君良、省实验动物中心主任窦如海等一行6人组成的实验动物许可证专家评审组莅临我校,对我校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进行评审、验收。

党委书记、院长王家富对专家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学校的历史沿革和发展情况,特别介绍了富有特色的学科建设情况。副院长白波向专家组汇报了我校实验动物中心的筹建过程及目前运行情况。专家组检查了我校实验动物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证书、实验记录、动物质量合格证、使用饲料合格证、环境检测报告书等有关资料,并现场考察了实验动物中心普通级实验动物区域和SPF级实验动物屏障设施区域。

专家组根据《山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验收规则》和验收标准进行了评定,充分肯定了我校实验动物中心的建设,一致认为我校领导重视该项工作,实验动物中心组织机构健全、基础设施条件良好、设计合理、运行维护费用低,所有技术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GB14925—2001的要求,将我校实验动物中心认定为一类单位,同意发放普通环境普通级兔、豚鼠,屏障环境清洁级豚鼠,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裸鼠、沙鼠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迄今为止,全省所有82家通过验收的单位中只有4家是一类单位,我校是全省高校中唯一的一家一类单位。

我校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评审验收工作的顺利通过,为本专科教学、研究生教育以及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研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平台,必将促进我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副院长王庆宝及教务处、科研处、总务处、基础医学研究所的有关同志参加了此次验收评审工作。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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