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校荣获泰安市“四五”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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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出日期:2006-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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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校在泰安市召开的“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结表彰大会上再次受到表彰。近年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我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五”、“二五”、“三五”普法教育工作中连续三次荣获泰安市先进单位的基础上,今年又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并且是驻泰高校唯一的普法教育先进单位。望广大师生员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在“五五”普法教育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校党委宣传部
200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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