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7年度普法考试圆满结束
发出日期:2007-12-21

根据山东省和泰安市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2007年度全市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的通知》(泰法治办[2007]9号)要求,于1211——14日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普法考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考试采用市普法办统一印发的试卷,各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集中考场、开卷答题的方式考试内容以《山东省“五五”普法读本》、《山东省“五五”普法法律法规选编》为主要依据,内容包括宪法、刑法、诉讼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药品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信访条例、统计法等法律法规。除在外学习的同志外,参考率为99%,成绩全部合格,最高96分,90分以上达95%

普法考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党总支给予积极协助,考前认真做好了组织、发动工作,确保了考试的顺利进行。通过普法考试,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了学法、用法、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了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为学校顺利开展五五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党委宣传部

200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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