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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泰山医学院委员会 泰医团字[2002]9号 —————————————————————★——————————————————————— 关于下发《关于团支部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等文件的通知 为适应泰山医学院新时期团的工作的需要,加强基层团的组织建设,调动各团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开拓团的工作新局面,院团委重新修订和制定了《关于团支部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现将文件下发给各院(系)团总支,请认真执行。
二○○二年四月八日 附: 《泰山医学院团委关于团支部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泰山医学院团委关于进行年度团籍注册的实施意见》 《泰山医学院团委关于团内评选表彰的实施意见》 《泰山医学院团委关于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的意见》 《泰山医学院团总支工作考核体系》 《泰山医学院团员违纪处分条例》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泰山医学院团委 关于团支部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基层团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不断增强团支部的活力和战斗力,使团支部选举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团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可根据本支部团员人数确定,一般由3—7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维权委员。根据需要,团支部也可设其他委员。 二、团支部委员会在团总支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实行差额选举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选举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团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在团支部选举工作中,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把那些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爱团的工作、组织能力强、富于开拓精神,在团员中享有较高威信的优秀青年团员选拔到团的支部委员会中来。选举过程中,既要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同时也要教育团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选举人的选举自由,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三、团支部选举需要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民主推荐候选人。民主推荐候选人是保证团支部选举工作质量的基础。要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广大团员踊跃推荐候选人。要鼓励青年团员毛遂自荐,勇挑重担。团员人数较少的支部,可以提候选人,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直接选举。 2、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由团总支负责。可采取个别谈话或小型座谈会的方式,通过班主任及有关同学,对被考察人的德才表现和主要优缺点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要注意听取被考察人本人思想、工作汇报。 3、确定候选人。根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情况,征求班主任意见,由团总支向党总支汇报并确定候选人。 四、团支部选举的程序: (1)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团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共有多少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团员有多少,实际到会的团员有多少。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本支部团员的半数,选举可如期进行。如果不足半数,选举应改期进行。 (2)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3)推举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唱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作为选举工作人员。 (4)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有选举权的人数与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 (5)在填写选票时说明填写的注意事项。例如填写办法、在何种情况下选票有效或无效等。 (6)宣布投票次序。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依次投票。 (7)由选举工作人员清点票数。如果收到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则选举有效;如果选票多于实发票,选举无效,需重新进行选举。 (8)计票。得票超过实际参加选举人数半数者当选。如得票过半数者,超过应选人数,按得票多少取足应选人数为止。 五、团支部大会选举工作结束后,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情况及选举结果报团总支审批,并根据团总支的批复意见,明确支委会成员的分工。各团总支需将各团支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报团委备案。 新支委会一经确定,应尽快进行工作交接。如果有遗留问题需要处理,可以由新支委员会和上届支委会成员共同研究,并由新支委会做出决定,进行处理。 六、团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如因故辞职或被迫撤职,支委会成员出现空缺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由支部大会进行补选,也可以由团总支指定适当的团员或党员临时负责,到召开团员大会时,再进行补选。补选原则上是缺什么委员补选什么委员。补选结果报上级组织批准、备案。 七、根据团章规定,团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我院每年的选举工作一般安排在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进行。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选举的,应事先向团总支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八、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团委负责解释。
泰山医学院团委 关于进行年度团籍注册的实施意见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实行团员证制度,形成团员管理新机制的关键环节。按期进行年度团籍注册,一方面可以使团组织比较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团员一年来参加团的活动、履行团员义务的情况,并接受团员对团的工作的监督;另一方面,团员参加团籍注册,可以增加组织观念、强化团员意识,从而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因此,年度团籍注册,对于密切团员和团组织之间的联系,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健全和逐步完善团员管理机制,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实际,就我院共青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总支为单位进行。 二、年度团籍注册要结合下列内容进行: (一)工作总结。团支部要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认真总结,并向全体团员进行汇报。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做出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二)团员评议。每个团员要写出书面总结,提出团籍注册申请,并在支部或团小组范围内进行交流,通过团员之间广泛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完善制度。要利用这个机会,检查团的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诸如“三会一课”制度、团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团费收缴制度、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等等,保证团的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四)调整机制、吐故纳新。要认真清理并妥善解决工作遗留问题,做好优秀青年纳新、团员超龄离团、支委会换届改选、团员证的颁发、补法等工作。要进一步调整理顺团的工作关系,优化工作环境、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最佳工作状态。 三、根据团员的各种不同情况,年度团籍注册可分别按下列情况办理: (一)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总支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同时履行登记手续。 (二)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应予注册。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团总支收回,待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再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三)团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的,经帮助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可予以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不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四)对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外出未归的团员,可将其团籍注册时间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注册手续,有关团组织应予及时提醒。对于个别组织观念淡漠、经教育仍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应注销其团员证,按自行脱团处理。 四、年度团籍注册是一项十分重要、细致的工作。 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保证工作质量。 五、年度团籍注册时间为每年十月下旬. 六、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结束后,各团总支要根据注册情况,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团员登记表》,上报团委。 泰山医学院团委 关于团内评选表彰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共青团员、团干部的学习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深入开展,院团委决定:每年底,对年内共青团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活跃我院基层团的工作是开展团内评选、表彰的根本出发点。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强化共青团工作的教育功能,增强基层团支部工作的活力,强化团员意识和团干部岗位成才、岗位做贡献的意识。 二、表彰范围及比例 1.先进团总支,按团总支总数的30%左右评定; 2.先进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15%左右评定; 3.优秀团干部(包括团支部委员及其以上的专、兼职干部),按团干部总数的15%左右评定; 4.优秀团员,按团员总数的10%左右评定,活动先进团支部的优秀团员名额可以适当放宽。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团总支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总支一班人团结一致,能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团委部署的各项任务。 (2)深入实际了解反映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作成绩突出。 (3)团的组织生活正常,各项制度健全,基层团支部工作活跃,一类团支部比率高。 2.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班子健全,支部一班人团结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团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 (2)熟悉本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善于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教育组织团员青年热爱专业、热爱学习,发挥模范作用,成绩突出. (4)团的组织生活正常,各项制度健全,团支部工作达到一类团支部标准. 3.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自觉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刻苦学习政治、文化和专业知识,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2)工作勤奋,作风踏实,勇于钻研,分管工作成绩突出。 (3)品德高尚,做团员青年的良师益友,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 (4)所在团组织团的组织生活正常,各项制度健全,团支部工作突出。 4.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一切腐朽思想的侵蚀。 (2)热爱专业,学习刻苦,工作努力,成绩优异。 (3)遵守团的纪律,诚实谦虚,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公道正派。 (4)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执行团的决议,圆满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其它社会生活中,较好地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四、评选表彰 先进团总支的评选由各团总支申报,院团委组织审核、审批。 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由各团支部申报,院(系)党、团总支审核,院团委审批。 优秀团干部的评选由所在支部团员评议,团支部申报,(团总支委员以上的团干部由团总支申报)院(系)党、团总支审核,团委审批。 优秀团员的评选由所在支部团员民主评议,团支部申报,院(系)党、团总支审核,院团委审批。 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均填写登记表,审批后分别存档和装档。 评选审批工作结束后,院团委召开表彰大会,向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证书及奖品。 五、几点要求 第一,要充分认识团内评选、表彰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这是强化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活跃基层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并将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要抓住评选、表彰这个有利时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动。要将评选表彰工作与进一步完善落实《团支部工作手册》制度,促进团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起来;要将评选表彰工作与加强团支部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团员意识,特别是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志成才,为祖国无私奉献的意识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上下齐动员,人人争上游,比学习、比奉献的新局面. 第二,要精心组织,保证质量。评选表彰活动既是对各级团组织全面工作的一个检阅,又是推动各级团组织工作上水平、上质量的重要契机,要将政治思想过硬、工作成绩突出的标兵立起来,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评选表彰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切实保证评选质量。 第三,要做好材料审核和报批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按团委统一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做好材料的填写、整理和审查核实工作,做到严格、细致、及时,团委根据各单位的上报材料进行审定。 泰山医学院团委 关于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进一步焕发团支部的生机和活力,更好地提高团支部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鲁青发
[1989]45号文件精神,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团支部中,开展达标升级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1989]12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领导的通知》,共青团中央、中共国家教委党组、中青联发[l991]28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针,贯彻团要管团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内部机制,增加基层组织内部活力,使基层团组织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上质量、上水平。 二、基本内容: 所谓达标升级,就是将团支部工作按一定标准.定期进行定量考核和定性分析,根据考核情况、区分不同等级,并通过这种定期考评、周期运行的方式,不断推进基层支部工作上档次、上水平,从而达到全面活跃基层团的工作的目的。 根据团支部工作质量的优劣,团支部分别列为一类、二类、三类。 团支部工作达标升级的考核围绕下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一)团支部领导班子建设。 (二)团支部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 (三)团员队伍建设。 (四)团的活动。 (五)团费收缴情况。 三、达标升级标准(总分100分) (一)基础性工作(80分) 1、工作计划:4一6分。 2、领导班子健全、团结、高效:4—5分。 3、“三会一课”:18-22分。其中支部大会每月一次,4-5分;支委会每半月一次,4—6分;团小组会每半月一次,3-5分;团课每学期二次,5-6分。 4、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二次,6-8分。 5、奖励(表扬)与处分(批评):6-8分。 6、组织发展:3分。 7、团籍注册:3-5分。 8、推荐优秀团员入党:3—4分。 9、团费收缴:3-5分。 10、团日活动:每学期二次,6-8分。 11、工作总结:4—6分。 (二)其它工作:(20分) 1、院内外获奖情况:1-7分。(系级及其以上奖励按人次计,每人次1分;院级及其以上集体性表彰奖励,按次数计,每次3分。) 2、院内外报刊发表文章及科技成果:1-6分。(院级及其以上报刊发表文章,每篇(件)1分。科技成果按篇(件)数计,每篇(件)3分。) 3、综合情况得分:3-7分。(此分由团总支给出)。 四、方法步骤: (-)达标升级评定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定在每学期末进行,由团委统一领导,团总支具体组织。 (二)达标升级标准的掌握按所列项目,原则规定为:只要按规定完成工作的,即得最低分,视工作质量向上浮动,直至最高分;该项工作部分完成,在最低分数基础上酌情减少;工作没有开展,该项目即为零分。 (三)根据两次评定考核结果,年度平均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团支部,为一类团支部;年度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团支部为二类团支部;年度平均得分60分以下的团支部为三类团支部。一类团支部方有资格参加先进团支部的评选。三类团支部要限期整顿,其主要团干部不得参加优秀团干部的评定。 五、基本要求; (-)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是加强团的基层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考核评价团支部工作的总抓手。因此,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真正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每半年一个周期,时间短、任务重。各级团组织一定要加大措施,精心组织,对照标准,狠抓落实。本着从抓基础工作入手,立足全面,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保障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的良性周期运转。 泰山医学院团总支工作考核体系 团总支要根据共青团的性质、青年学生和教工的特点及各院(系)学科、专业的特点开展好各项工作。 1.思想建设 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提高团员素质的根本途径,团总支应定期了解分析团员的思想状况,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教育: (1)政治方向的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帮助团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 (2)爱国主义教育。帮助团员了解我国的历史,特别是近代史和国情,激发团员青年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为振兴中华而刻苦学习。 (3)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组织学马列学党章小组和邓小平理论研究会,长期坚持学马列、学党章、学邓小平理论,帮助团员青年学会运用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认识事物,分析矛盾。 (4)艰苦奋斗精神教育。帮助团员青年树立艰苦奋斗精神,养成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和勤奋刻苦的学习态度。 (5)团员意识教育。帮助团员增强团的组织观念,遵守团的纪律,正确行使团员权利,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进作用。 (6)共产主义道德观教育。在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集本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观教育,增强团员青年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共产主义道德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2.组织建设 坚持“抓基层、抓实物、抓落实”的方针,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 (1)加强团总支班子建设,按期改选团总支领导班子,将优秀的团员选至团总支,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制度等,使之真正能发挥对班级团支部的领导作用。 (2)加强支部的建设,推举德才兼备、有能力、有威信的团员担任支部委员会委员,对支部干部进行培训,定期上团课,建立支部工作的考核细则,努力将支部建设成班级的核心。 (3)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形成制度,协助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发现、培养和考察工作; (4)定期上缴团费,帐目清楚; (5)设计符合基层实际、能得到广泛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 (6)加强邓小平理论学习研究会的工作,活动有计划、有总结,努力提高邓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使之真正成为学生的骨干队伍; (7)做好“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年度团员评议制度和团籍注册工作。 在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以年度团员评议和团籍注册为核心,以严格团员管理为重点,发挥团员证的功能,完善以团员证为媒介的团员管理制度。 3.校园文化建设 根据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学术活动、人文科学、文体活动、生活方式、道德修养、婚姻恋爱等方面的引导,努力使社团活动制度化。 4.社会实践活动 结合本院(系)学科与专业特点,积极组织团员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建立活动基地,引导团员青年深入生活的实际,与实践相结合。 5.青年志愿者活动 主要是发挥各院学生的专业特长和优势,积极开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青年志愿者社会公益劳动、科技文化免费服务和社区援助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 6.科技创新工作 以“挑战杯”全国和省级大学生科技竞赛系列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大学生业余科技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挥团组织应有的作用。 7.“做合格、争优秀、树典型、创先进”活动 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使此项活动能切实渗透到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当中激发广大团员争做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争创先进团支部、团总支,树立典型榜样,成为团员青年学习的楷模。 8.学生会的工作 指导学生会坚持以学习为中心,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文体活动,创建文明单位,使学生会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特殊作用。 9.团的工作宣传及工作研究 要积极做好团的宣传工作,经常向各类宣传部门提供稿件,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团的宣传工作,结合团的工作实际坚持开展团的理论研究,及时总结团的工作经验。 10.其他有关工作 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在团员中开展好创三好、创先进班集体、创文明宿舍等活动,加强校风学风班风建设,做好教工团支部的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党团组织布置的其他任务,有创造性开展工作。 泰山医学院团员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条
为严肃团的纪律,维护共青团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正式团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所有团员。 第三条
团员违犯团纪,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及情节轻重,结合其认错态度,给予下列之一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团内职务 (四)留团察看 (五)开除团籍 第四条
留团察看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在察看期间改正了错误的,应按期解除察看,恢复团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予开除团籍。 第五条
违犯国家刑法,受刑事处分的: (一)一般应予开除团籍; (二)团员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拘役、管制以及其他更轻刑罚,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根据其犯罪情节和一贯表现,也可以不开除团籍,但必须给予团纪处分。反革命罪犯不在此例。 (三)因某些过失犯罪或因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犯罪被处刑期较短的徒刑,又收监执行的,其中有的人过去表现一贯良好,也可以不开除团籍,但应给予其它团纪处分。在监禁期间,停止组织生活。 第六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一)错误性质及情节特别严重的,开除团籍; (二)错误性质及情节比较严重的,给予留团察看以下的处分(包括留团察看,下同)。 第七条
违犯学校纪律,行政上受到处分的,团内原则上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八条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一)情节严重,影响较小的,给予警告以上(包括警告,下同)、留团察看以下处分。 (二)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给予开除团籍处分。 第九条
策划、组织煽动闹事,侮辱和诽谤他人,破坏安定团结,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 (一)情节严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团察看以下处分。 (二)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团籍处分。 第十条
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 (一)屡教不改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二)屡教不改且影响极坏的给予撤销团内职务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
不执行团的决议或在行动上公开诋毁、对抗团的决议,造成一定后果或影响的: (一)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给予撤销团内职务以下处分。 (二)情节严重,影响极大的,给予留团察看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
对好人好事好现象不支持,对坏人坏事坏现象不抵制,不制止,视影响及后果程度,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三条
团内干部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使工作蒙受损失的: (一)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团内职务处分。 第十四条
团的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压制、打击报复持不同意见者,侵犯团员民主权利,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的: (一)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撤销团内职务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
妨碍团干部依职务履行义务,对团干部进行人身攻击,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六条
其他违纪行为,比照本条例中最相类似的条款予以处分。 第十七条
违纪以后,主动认识、检查错误,确有悔改表现的酌情从轻处理。 第十八条
违纪以后,拒不认错或认错态度不好的酌情从重处理。 第十九条
受到团纪处分者,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选和表彰。 第二十条
违纪处分的报批程序; (一)对团员的纪律处分,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基层团组织对团员的处分意见上级团组织可以进行修改。在特殊情况下,上级团组织也可以直接对团员以纪律处分; (二)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由团总支批准,报院团委备案; (三)留团察看、开除团籍处分由团总支审核,报院团委批准。 第二十一条
团员受到团纪处分,均须具备下述材料: (一)本人检查材料; (二)证明材料; (三)书面处分决定; (四)其它有关材料。 第二十二条
处分决定下达前,应将书面处分决定通知被处分的团员。团员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于接到书面处分决定后二日之内,向批准处分的团组织提出书面申诉并要求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上级团组织提出申诉。批准处分的团组织在接到团员的申诉和复议要求后,要对处理决定进行认真复查,并尽快将复议结果告知受处分的团员。 第二十三条
团员处分决定下达后,应将书面处分决定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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