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科工作职责

    一、安排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好会议纪要,并了解贯彻落实情况。 
    二、围绕院中心工作做好调查研究,搜集情况,及时地提供各种信息和建议,当好参谋。
    三、审核以学校名义上报或下发的公文、报告和其他文件材料,做好文字把关工作。
    四、起草院工作计划等综合性材料,起草院领导的报告、讲话及其他文稿。
    五、做好信息工作,负责编辑《泰医信息》(行政面)。
    六、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随时向领导提供学校的有关资料。
    七、负责起草向上级有关部门、校外有关单位提供的学校情况介绍、年鉴等材料。
    八、负责院行政公文的管理工作。包括院行政发文、函件的登记、呈批、编号、安排打印、分发、保存;院内请示、报告等件的登记、审批、转递、收存。分门别类妥善保管各种文函件,随时整理,以备查阅。
    九、掌管使用“泰山医学院”印、钢印及院长印章,严格执行《“泰山医学院”印用印规定》及用印登记制度,坚持使用“泰山医学院印用印便笺”。
    十、开发院行政介绍信和其他证明,监督、检查发放到各部门的行政介绍信的使用。
    十一、负责院及各部门行政印章刻制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文件回收及文书立卷、归档工作,及时回收、整理各类文件,按实体分类法要求分类、分期、立卷,按期送交档案室。
    十三、负责院综合统计上报工作。
    十四、负责院长办公室各种常用收发文登记册、行政介绍信、发文稿纸、便笺等的印制与管理工作。
    十五、下达院长办公室安排的会议通知。
    十六、打印、装订院党政发文、函件,院领导的讲话、报告等文稿,以及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安排打印的其他材料。
    十七、按需要置备红头文件纸,购置文印用纸、油墨、色带等用品材料。
    十八、妥善保管、使用文印设备及文印用品材料。
    十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